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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27 18:1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5-05-09
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东方郡幼儿园等6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2025届应届毕业生直接考核招聘聘用制教师13名。根据《滨江区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均为聘用制教师。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师是指具有相应教师或专业岗位资格,按规定程序聘用在公办幼儿园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参照事业编制管理的专任教师。各招聘单位、岗位要求、人数、条件及其它情况详见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聘用制教师计划表(2025.04)》。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2025届应届毕业生: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师范专业或与岗位相关专业毕业生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公)费师范生。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三)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年龄在35岁(1989年4月1日后出生)以内。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025届本科生必须在报到录用前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2.2025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6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6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5年4月28日9时—5月9日17时。(为减少同一时间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请勿集中在最后一天报名) 报名网址: https://www.bjopenschool.com:8081/social-recruitment 根据招聘单位要求和个人实际情况填报个人简历并扫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网上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4月28日9时—5月13日17时。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进行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5月9日17时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部分招聘单位在审核结果中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其他材料的须及时上传到指定邮箱,要求上传但未上传则视同不符合招聘条件。 五、考核办法 (一)初选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料审核,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超过招考数3倍的,招聘单位可通过报名资料量化考评、笔试、现场问答、或上传视频等形式进行初选,初选方案由招聘单位制定,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不超过3倍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考核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进入面试对象须在面试当天提交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由招聘单位进行材料真实性审查。 面试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当面试总成绩并列且影响入围下一招聘程序时,以面试总成绩未经四舍五入处理的数据区分,无法区分时以模拟上课成绩高者列前位,仍无法区分时进行加试。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聘用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的,经区教育局同意,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滨江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htz.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逾期不能报到。 (二)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不能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 (四)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负责解释。 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520761、0571-56051223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x4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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